这注定又是个不寻常的夜晚。

    毫无意外地,丽姐和苏言都失眠了。月黑风高,两个失眠的女人,似乎终于有机会好好地倾诉彼此间的小秘密。

    苏言细细地回想,她似乎不曾失眠很久了,从离开B城开始,几乎都是夜夜好眠。“逃亡”的日子里,有时候刻意把自己弄得脏兮兮地睡在天桥下,田野里,天为被,地为席,却也能够迅速入睡。

    那时的她,是一种豁出去的淡定,怀着悲壮的孤胆,磕磕绊绊,却幸运地安然无恙。

    寂静的深夜,似乎特别适合缅怀过去,让她有种强烈的诉说欲望。

    “姐,你调查过我的过去,那么,知道陆卓然吗?”轻轻地问丽姐,心下也不由得奇怪,为何如今再提起陆卓然的名字时,会如此自然,再不会有任何的躲闪与感伤?

    假寐的丽姐立刻睁开眼睛,“陆卓然?是谁?”

    苏言翻身看着丽姐,“没调查到?怎么会呢?我下决心离开B城,主要就是因为他呢!”

    摇头,丽姐眼睛放光,“谁啊?你初恋?快说说。”

    苏言笑,坦然而宁静的,“对啊,我的初恋,我曾经特别用力爱过的男人。”

    丽姐咯咯笑,“再说一遍,我把这句话录下来,明天去放给江局长听。”

    白了她一眼,“说了是曾经!”

    “现在就不爱了?”

    苏言翻转身,仰望天花板,声音带着一丝茫然,“我也不知道,现在提起他,心中居然荡不起任何的涟漪,就如同提起一个普通的故人一样。姐,一度,我以为自己一定会孤独终老的,我那么竭尽全力地爱过他,筋疲力尽,以为此生绝不可能再去爱另一个男人了。”

    丽姐也平躺身体,像她一样看着天花板,喃喃着,“相爱的时候总是觉得会天长地久,不爱了,其实也可能就是一瞬间的事情,便不想去爱了。我想,这个陆卓然一定深深地伤害过你,否则,以你的心性,怕是真会至死不渝的。”

    苏言瞬间泪盈于睫,尘封已久的画面翻滚着涌上心头。她抬手捂住眼睛,用力地抽离记忆,哽咽着,“姐,原来真的可以,再爱上另一个人!”

    丽姐轻轻地笑,声音温软,“怎么不可以,你离开的时候就已经下定决心了不是吗?不要他了,他不值得,对吗?你用颠沛流离的自虐去祭奠你和那个陆卓然的曾经,对那段感情,足够了不是吗?”

    苏言立刻看向丽姐,眼中仍然含泪,“姐,你懂我!”

    “当然!当年在丽吧门口看见你的时候,我就在想,这个满脸孤勇却眼神清澈的小女孩,到底经历了什么呢?你可能不知道,当时,你站在街上,浑身散发着超然脱俗的耀目光芒,一刹那硬生生地照进我的心里,成了我阴暗肮脏内心中的一道佛光。”

    “姐,不许胡说!你最善良了,才不阴暗肮脏!”

    丽姐脸色认真,“真的,也许我心中的确怀有善念,但当年的我,双手沾满了罪恶,每天从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脸,都觉得特别肮脏。要不是遇到了你,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,或许早就不在人世了也说不准。”

    苏言沉默片刻,小心翼翼地问,“姐,那个胡风,对你很不好吗?”

    丽姐眼中闪现出泪光,“不,他对我很好,特别好!说起来,是他拯救了我,帮我脱离了苦海,可最终,我却辜负了他!”

    沉默了很久,丽姐才又缓缓开口,“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恨普家吗?因为那个地方对我来说就是人间地狱。普家祖上是m国人,m国男人早年盛行一夫多妻,女人的地位很低,普家尽管在揄城生活了几代,与夏华国人也有结亲,却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男尊女卑的传统。后来,普家被赶出揄城,退居塔尔城后,便在那里发展势力,渐渐地便成了城中的霸主。我母亲是地道的塔尔城人,她的长相并不突出,可是她有一副好嗓子,很爱唱歌。有一天,还是少女的我母亲边唱歌边在河边洗衣服,正巧被从河边经过的普家公子听到了,立刻被我母亲的歌声吸引,当天晚上就有人把我母亲送到了他的床上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丽姐才又艰难地继续说道,“母亲当年虽然只有十五岁,可是在村里已经定亲了,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,据说人很厚道,跟母亲约定此生只娶她一人的。可惜,这一切都被我父亲这个畜生给毁了。他霸占了母亲,却并不在意,很快就腻了,随手便抛弃了她。母亲回到村里后,不得不退了亲,不久就发现怀了身孕,被村里人冷嘲热讽。母亲实在过不下去了,挺着大肚子来到了塔尔城里。本想找父亲要一笔赡养费用,却被普家人给赶了出去,父亲根本就不认帐。没办法,母亲无处可去,只好到酒吧里唱歌卖艺,幸好在那里遇到了好心人,才得以顺利地把我生下来。为了养活我,母亲便成了歌妓,在塔尔城勉强度日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丽姐看向苏言,“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听你唱歌吗?看着你唱歌的样子,我总会想起母亲。她是一个特别坚韧的女人,日子过得很艰辛,可她唱歌的时候却异常鲜活生动,熠熠生辉。所以,酒吧里听她唱歌的人越来越多起来,她也逐渐有了些名气,有机会到更大的酒吧里演出。终于有一天,她再次引起了我父亲的注意,并且从歌声确认了母亲的身份。于是,他又对母亲重新燃起了热情,给我们买了套房子,同居在了一起。同样地,仅仅过了几个月,新鲜劲头过去,他又再次弃母亲而去。母亲在他离去后再次戏剧般地发现怀了孕,她这次没有再去找那个男人,自己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,是个男孩儿,取名普都。那年我正好八岁,第一次随着普都有了自己的大名,普丽。”

    不知不觉间,听着丽姐述说的苏言泪流满面。丽姐看了她一眼,“傻瓜,你哭什么?就当故事听听得了,这些过于久远的往事我说的时候都没有任何感觉了。”

    苏言抹了把眼泪,“姐,你继续讲,我想听。”

    “母亲为了养活我和普都,又回到了酒吧,继续当歌妓,而且开始卖身,她经常地夜不归宿,并且染上了酒瘾,常常喝得烂醉才回家。所以,普都基本上是我一手带大的。到普都八岁的时候,普家突然找上门来,强硬地带走了普都。母亲当时伤心过度,再加上常年地酗酒,很快便卧床不起,撑了不到一年就去世了。”

    丽姐眼神闪了闪,“好久没喝酒了,喝杯红酒好不好?突然想喝点酒。”

    苏言起身倒了两杯红酒,递给丽姐一杯,“干杯,敬您的母亲!”

    丽姐笑了,“敬她干嘛,她其实对我不好,特别有了普都之后,心里眼里便都是儿子,对我非打即骂。”

    苏言:“不管怎样,她把你生下来,尽她所能养大了你!”

    “说得也是!”丽姐喝了一大口酒,咂咂嘴,“真好喝!”。

    “后来呢?你一个人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是啊,当时年纪小,安葬了母亲后,真不知道该怎么办。从学校辍学了,整天在街上晃荡,差一点就误入歧途。”丽姐又停了下来,看着苏言,可怜兮兮地,“想抽烟!”

    “不行!”苏姑娘果断拒绝。

    哼了哼,丽姐舔舔嘴唇,作罢,“普家突然派人来接我,当时的我欣喜若狂,以为以后有了依靠,却不曾想,自此便进入了魔窟。”

    苏言紧张起来,“怎么了?你不是他家女儿吗?”

    丽姐嗤笑一声,“女儿?他家女儿多了去了,根本不当人看。他们接我回去,不过是想把我训练成一只听话的狗,好给他们谋取利益罢了。”

    瞪圆了眼睛,“训练?”

    丽姐点头,“特别变态的训练,比如,怎么跟男人上床!”

    苏言被惊得说不出话来,这完全超出了她的三观可接受的范围。这是现代社会吗?是二十一世纪的文明时代吧?

    “我逃跑了很多次,每次都被抓了回去,被更多不同年龄的男人折磨,直至奄奄一息。后来,便不逃了,变得麻木不仁。知道我为什么那么讨厌普都吗?当时已经十岁的普都成了普家重点栽培的对象,他冷漠地看着我被当成狗一样地任人宰割,始终一言不发,甚至旁观得津津有味。你说,他还是个人吗?这么一个冷血无情的东西根本不配做我的弟弟!”

    苏言气得浑身颤抖,她上前紧紧地抱着丽姐,“姐,太可恶了,简直就是泯灭人性!要是我早点认识你就好了,我一定早早地去救你!”

    丽姐呵呵笑,“幸好你没有早认识我,要不然的话,该嫌弃我了。那会儿的我其实很坏的,我的血液里就有普家的邪恶因子,干了不少坏事。”

    苏言拼命摇头,“不会的,不会的!”

    丽姐拥着她,“行了,都过去了,看不出来啊,我这就是想引起你的同情,好让你对我做的坏事既往不咎。”

    苏言抽泣着,“姐,你做什么坏事我都能原谅你!太可怜了!普家太不是东西了,简直就是禽兽不如!”

    丽姐推开她,“行了,还要不要往下听?正题都还没讲到呢!”

    苏言赶紧擦擦眼泪,连连点头,“听的,听的!”

    丽姐显然说得来劲了,盘腿与苏言对面而坐,看着她继续说道:“普都十岁的时候养了个宠物,不是动物,是一个六岁的小男孩。这个孩子不知道普家从哪里拐来的,生得异常好看,白白嫩嫩的,一看就不是m国人的长相。而他长着一双细长的丹凤眼,倒是跟我和普都有几分相像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,普都选择了他当宠物。孩子被普京用铁链拴着,天天像狗一样牵着到处走,动不动就非打即骂。那个时候我逃跑几次学乖了之后,他们便渐渐放松了对我的看管,能有机会在院子里到处走走。有一次便遇到了这个被独自拴在树下的孩子,或许被普都遗忘在这里了,孩子看起来饿得奄奄一息,实在是可怜,我便拿出一点吃的喂他,又给他喂了水。我想帮他把链子解下来,可是费了很大的劲也打不开,钥匙只有普都才有。在我不得不离开的时候,那孩子用特别纯净的眼神看着我,对我说了声‘谢谢’,这是那个孩子来到普家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,让我忍不住当场流下眼泪。”

    苏言的眼泪汹涌而下,颤抖着声音,“这个孩子就是胡路生吧?”

    丽姐点头,“对,就是现在的胡路生,那时他们给他取的名字叫普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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