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嵩阳,百晓生兵器谱上第四名, 嵩阳铁剑。郭嵩阳不温不火地追求, 无形之中让温晚得了不少方便, 一个扶风弱柳的外来女子在边陲小城安家立业,基本上没碰到哪个不长眼睛的上来欺负她找她麻烦, 这都归功于郭嵩阳,一人一剑立在那儿,谁想去温晚面前找事占便宜,心里也要掂量掂量。

    没有郭嵩阳,对温晚来说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, 但恐怕她那塞北第一美人的称号,就得变成塞北第一夜叉了。

    这个从头到脚都黑黢黢,黑得只剩一张脸白的人,含蓄又炙热地追了温晚五年,但这五年只是给双方养成了一种习惯,却没有任何其他进展,这是为什么呢?

    因为这人是个剑客, 他得练剑, 他要四处游走悟他的剑, 两三个月能在广固看着一回他的影儿,那算好的,温晚印象中多数是半年才能见他一回, 每次郭嵩阳都会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温晚他回来了, 或是梳妆台前一支带着露水的花, 或是他从远方带来的一根发簪,更多的时候他都会沉默地出现在温晚附近,引起温晚的主意,然后送给温晚一双大小合适的鞋。明着送一双鞋,暗地里往她柜子里塞好多双,为此温晚叫人把郭嵩阳藏鞋的柜子扩大,省得每次找鞋都因太满而要砸头。

    人回来是毫无预兆地回来,走得时候倒还知道留一封信,虽然温晚并不需要郭嵩阳向她作离别报告,但久而久之还是习惯了,他们变得很熟悉,却又离某层窗户纸少了点什么。

    郭嵩阳说想娶温晚为妻,但他还是一个浪子,他会回来,却不会留下。

    温晚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,人来了,她就好好招待,吃吃饭说说话,甚至会讨教几招剑法,嵩阳铁剑手把手地教她练剑,这几年使她获益良多,人若是不回来,也不会对她造成任何影响,人若是另有归处再不会回来了,她就把鞋扔了,当作走完一程了。

    之所以会是这种无所谓的态度,不是她不动心,郭嵩阳这种层次的剑客自有他独特的魅力之所在,而且人长得也不赖,温晚不是不动心,而是她的心只要动一动就会被一块东西硌到,没办法,穿越者的偏见,即便她再克制,告诉自己无数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,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个人而不是书中已经固定化的一个角色,从前对宋青书她做到了,可这回她做不到,因为欲望这种东西实在太难把控了......

    去年,林仙儿终于出场了,温晚对原著别得记不清楚,但那些男人们对林仙儿肉体沉迷到失去理智,为一张虚假的美人皮疯狂到失去尊严,令她至今难忘。

    不过这一回却没有人说林仙儿是武林第一美人,因为广固的温老板与她平分了这个江湖第一美人的美称,“南仙北温”,这就是如今江湖上美美谈论起美女时,常说得话。

    “哎,你们见过和咱们姑娘齐名的林仙儿吗?”

    “我连广固都没出过,那见过什么林仙儿。”

    云锦堂无客,伙计们就在堂上磨牙闲话。

    “听走镖的说,那林仙儿的爱慕者能从江头排到江尾,门槛不知被踏平了多少条,家中的奇珍异宝神兵利器几间屋子都装不下。”

    “切,几间屋子算什么,半个广固城都是咱们姑娘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你就不懂了,别人送的和自己挣得能一样?”

    “有人送咱们姑娘还不收呢!”

    “哎呀,我替咱们姑娘着急啊......”

    “你急什么?你一个伙计替老板急,轮得着你吗?”

    “照这势头,用不了多久,武林第一美人的名头就是林仙儿一个人......”

    瘦得跟猴似的伙计拍着大腿急得跟个什么似的,老板面前他屁都不敢放,老板背后他简直恨其不争。

    “小张,再让我听到你说什么武林美人,就把你的嘴缝上。”温晚的声音从后堂悠悠传来。

    讨论美人不要紧,但把她也带上,那就是找打了。

    小张一听,立刻像锯了嘴的葫芦没了动静,两只眼珠慌慌张张叽里咕噜转,其他几个正来劲儿的伙计顿时就散了。

    温晚在后堂无奈地摇摇头,继续制药。

    她明面上不能算是江湖人,但因郭嵩阳的关系,江湖上论美人的时候就把她划分到自己的这一领域里来,起初不过是有人叫她“塞北第一美人”,后来生意做大了,见过她的人越来越多,慕名来看她的人也越来越多,美人之名开始蔓延扩大。

    说起来温晚还有些不好意思,林仙儿之前,也有一个人跟她分这武林第一美人,那时候叫“南林北温”,南林指得就是,惊鸿一瞥,教人难忘的林诗音,哈哈哈......

    林仙儿要比温晚小上四五岁,住在龙啸云的兴云庄里,因而在江湖上出道,不过出道一年就挤掉了再没露过面的林诗音,成了“南仙”。

    林仙儿身在江湖风云的中心,温晚住在遥远的广固城,林仙儿虽然承龙啸云恩惠住在兴云庄里,但她还是个娇客,云英未嫁,温晚也还是个大姑娘,但江湖人眼中她这个大姑娘有主了,郭嵩阳的情人啊,谁吃饱了撑得去找这份不痛快?相比较而言,当然是近在眼前林仙儿更有吸引力,真就像小张说得那样,用不了多久“江湖第一美人”就只有一个人了。

    竞争激烈的情况下,像温晚这种“我不想参加你们愚蠢的评选”,不往远走经营形象,也不往江湖事里面掺和的姑娘,无疑是要退位让贤的。

    三年前,李寻欢和龙啸云那边就消停下来了,明着没再寻找她,暗地里有没有继续找,温晚不知道,反正没有找到广固温姑娘头上来,龙啸云自己兴建了兴云庄,李寻欢......听说,他归隐了。

    云锦堂走进来一个浓眉大眼的削瘦少年,小张看到他就笑着招呼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阿飞啊,今儿个又带了什么好货?”

    少年一言不发地将手里的包裹放在柜台上打开,里面有一团硝制好得熊皮,熊皮上面还有个小布包。

    “呦,这是打了头熊?阿飞兄弟身手惊人啊!”

    小张对着熊皮赞叹,却碰都没碰那熊皮一下,直接把熊皮上面的小布包拿下来,打开,里面是两株老参。

    柜台里分散的伙计们瞬间就围了上去,都是为了一睹这两株老参。

    “这我可做不得主,快去个人把姑娘请来,让姑娘给个价。”小张张罗道。

    “行了,不用叫了。”温晚冷着一张脸从后堂走进来,瞪了小张一眼,嫌弃道:“叽叽喳喳,喳喳叽叽,就听你叫了,我还能不过来?”

    以小张为首的伙计们一个个都缩着脑袋退远了。

    温晚边解围裙边往柜台走,走到阿飞面前时把围裙往台子上一扔,对着阿飞笑了笑。

    “温姐。”阿飞略低了低头,轻声道。

    “嗯?”温晚眉头一皱。

    阿飞把一只手放在腰后,一手摸了一下耳朵,小声道:“温姐,姐......”

    温晚满意地点点头,若不是她和阿飞之间隔了个碍事的柜台,她可定要对少年的头顶做出爱得抚摸。

    她刚来广固不久,一次采药的时候认识了阿飞,少年提剑追逐猎物,她拿着镰刀在野地里刨草,被阿飞追得乱窜的鬣狗把撅撅着的温晚顶了个跟头,那时温晚刚开始做药堂生意,天气没有大问题几乎天天都要野外采药,遇到少年的次数多了,怜惜少年衣衫单薄人也单薄,就把自己带的糖饼分了一半给少年,并告诉少年云锦堂收药,想着总比跟野兽死磕强。

    当少年说他叫阿飞的时候,温晚连续被两口糖饼卡住了喉咙,后来也就是温晚创业的阶段,教会了阿飞挖草药,阿飞才开始进城卖草药,不过他只卖给云锦堂,也只卖草药。

    阿飞的话很少,最初的时候他根本不称呼温晚,渐渐地才叫温晚为“温姐”,这个称呼遭到了温晚的强烈反对,她觉得单字姐把她叫老了至少十岁,所以非要阿飞多叫一个字,温姐姐,姓温的小姐姐。

    可阿飞又不甚赞同了,可能是他认为叫“温姐姐”太过稚气,太奶了吧......但也只能屈服于温晚“嗯~”地威胁之下。

    “天呐!飞,跟你说过多少次了,这么宝贵的药材,一定要保管好,里三层外三层地包起来!”温晚一脸痛惜地扑到柜台上,用手指在空气中抚摸两株干巴巴的老人参,嘴里念个不停,“看这小手,看这小脚,阿飞挖你们的时候实在太粗暴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什么?”温晚从人参身上移开目光,落到阿飞的脸上。

    “没有粗暴。”阿飞在温晚的注视下舔了舔嘴唇,声音很轻,但神情里透着认真,他说:“你说要温柔,所以我,温柔。”

    眼睛慢镜头卡巴卡巴眨了两下,温晚从柜台上捂着鼻子直起腰,一转身背对阿飞,仰起脸面朝房顶,就这样捂着鼻子静止了片刻,阿飞静静地等着,伙计们都一脸“我们家姑娘又在玩蛇皮”。

    “嗯哼!”温晚头正回来手放下来,大声清了清喉咙,像没事人一样对伙计报了价,“小张啊,给阿飞结账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!”小张吆喝一声,利索地记账取钱,交给了阿飞。

    阿飞带草药来云锦堂,从来不讲价,给多少他就拿多少,没有二话。

    温晚重新回过身,将两株人参仔细地放进了锦衬盒子里封好,叮嘱活计送到库房里,注意力才再次回到了阿飞身上,一般结完账,她啰嗦两句,阿飞就会点点头回去了。

    但这次,没等她说话,阿飞就扯了包裹皮,把上面的熊皮移动到了温晚面前。

    “这个,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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