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诚斜着一只眼打量着身处的这个农家小院。
其实三房的院子不小, 或者可以说,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屋子, 院子显得更加空旷。南墙下的大片空地,养两头牛都没什么问题。
但事实却是:这个家穷得连一头猪都养不起。
幸好季节好,到处都是花花草草, 看上去不会那么荒凉。
正屋很矮——起码在朱诚看来很不习惯这样的高度, 这也是为何一开始香蒲请他屋子里坐的时候, 他忙不迭地推辞的原因。
不是客气,是真的不愿意走进去,怕自己会给那种压抑感逼得喘不过气来。
因为屋脊低矮, 因此,屋后的树木便一目了然。
三房的房址坐落在村子的外围, 出门往西, 就是菜园, 菜园之外,是大片的农田。
屋后也没有邻居, 几棵高大的槐树错落生长, 其下是人迹罕至的荒地,一直连着五六十丈外的官道。
野草长得齐檐高,浓郁的青草味道弥漫在空气中。
春天的时候,到处都是蒲公英,开始是黄灿灿的一片, 宛若黄金铺地, 过不了多久, 又变成白茫茫一片。
漫天飞舞的花伞犹如下雪,积蓄在窗台上、墙缝里。院子里几乎不敢坐人,因为不消一会儿,头上就会覆上一层毛茸茸的白花,叫人油然联想起“披麻戴孝”这种事儿,未免就会心下不喜。
院子的西南角有两棵葡萄,掩住了其下的乱石碐嶒。
看得出,葡萄树经过精心的照顾,择掉了多余的叶子,还适时地荐了果,剪掉了一些葡萄串,留下的那些,才能够尽可能地接受养分和阳光,长得更大、更好。
那一嘟噜、一嘟噜的葡萄串,颗颗大小均匀,如翠玉般莹润可喜。虽未到成熟季节,可是仍看得朱诚暗中直吞口水。
墙根下是鸡舍,养着十来只鸡,波澜不惊。
围墙很矮,拦得住君子却绝对挡不住小人。砌墙用的都是大小不一的石头,可见这户人家的艰难。
墙头上密密地生着成片的仙人掌和凌霄花,都已经累累垂垂蔓延到了地面上,与其说是生机勃勃,毋宁说是野性十足。
此刻他所处的位置,是正对正房的一条粗砂甬道,宽约十步,两侧的紫藤浑然天成地在上方蔓延成一片遮阳棚,于这暑天倒是一处纳凉的好地方。
其他的,殊无可观。
朱诚收回目光,端详着眼前的茶盅。很粗糙的青花瓷器,好在没有残缺,里外都洗刷得干干净净地。
他拾起茶盅啜了一小口,没敢仔细品,一口吞下去,隐隐有几分茶叶的清香味儿,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涩得拉不动舌头。
他顺手从小碟子里拈起一粒糖豆。
六月六,炒糖豆。
应节令的东西,平日里难得吃到,拿来招待客人,也算是一种格外的看重。
但问题是,六月六已经过去有一阵子了。
虽然说这东西可以贮存很长时间,他也能够体谅穷苦人家对食物的珍惜,只是搁了那么久的东西,真的能吃吗?有没有苍蝇虫子垂涎过?有没有沾上灰尘?
他心下不由地犯了踌躇。
应该是吃不死人的。没听说么?有些节俭的人家,一根油炸桧可以吃上半年。这个糖豆不过才搁了几天,应该不要紧吧?
在饭桌上,挑起来的东西没有再放回盘子里的规矩。
心一横,他就往嘴里丢了一颗。慢慢嚼了嚼,眼睛不由得就是一亮:这是哪个的手艺?这居然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糖豆!
酥、脆、香、甜,回味悠长。小麦的清香,砂糖的甜净,鸡蛋的醇香,面上洁白酥软,内里柔软可亲,这火候,也真算得上一绝了!
戒备之心倏地烟消云散,他忍不住又拈起南瓜子来磕。
甘草的浓香提神又醒目,食过之后,齿颊留芳,叫人欲罢不能。
这就叫“化腐朽为神奇”吧?小小不起眼的东西,居然给整治得色香味俱全。这说明什么?毫无疑问,这家的主妇定是个心灵手巧的。
他暗暗回想着刚才招待他的女人:二十来岁的年纪,在乡下女人中,算是很出挑了,却没有一般乡下农妇固有的拘谨和羞涩,相反,倒是能感觉到一丝狡黠与俏皮。
如果不是妆容摆在那里,很难叫人相信她已是人妇,而是会把她当成一个未出阁的、对外界充满好奇的大姑娘。
你能够感觉出她在琢磨你,但是从她的举手投足中,你却挑不出一丝儿不妥。
显然,这是个经过正经教导的。
他已经调查清楚了,这个家的当家的主母是合欢镇大户钟家的三媳妇,街面上的人习惯称呼她为“三娘”,而不是像她的几房妯娌那样,会被冠以“太太”的称号。
她娘家虽是地方上的小户,在镇子上的口碑却不是一般二般地好。
虽是小户人家、家里又有个药罐子兄长叶丰,但匠户之家的叶家的日子却比一般的农户要好很多。
街上的人都说,这全部归功于叶老太爷的勤快,再加上叶氏的心灵手巧、善于打点。
听说当初推选“老人”的时候,叶老太爷叶思齐的呼声最高。要不是因为银子不够多,这个体面而有实权在握的位置根本轮不到钟家老太爷钟善云的头上。
好门风理当养得出好儿女。
他把视线投向旁边正专心致志地玩着拼字游戏的小儿。
这是钟老三唯一的儿子,是的,唯一。
之前的他那是给雁啄瞎了眼么?才会错把娇娘当成了儿郎。
那个赫赫有名的“拼命四郎”,分明就是个如假包换的小闺女!
真是阴沟里翻了船、神龙困在了浅水滩。亏他还一向自诩阅人无数呢,竟然栽在了一个小丫头手上。
真是越想越郁闷!
上次因为误信了拼命四郎的话,害得他们几乎找遍了半个昌阳县,都没见到自己要找的那个人。
有心想要折回来找她算账,可一想她还是个孩子,万一吓到了岂不是罪过?况且有句老话不是早就给出了警告了吗?
童言无忌。
跟个孩子计较,多没档次啊。
于是,这口浊气就这么给吞下去了。可就在他快要淡忘了此事的时候,小骗子居然再次掉到了眼前。
这次是真的“掉”到了他们的手里。
天知道那一刻他有多么地激动,真是“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”。能够逮到这小骗子,简直比找到那个要找的人还有成就感。
好吧,老实说,自从认识了小骗子,他们的运气就眼瞅着不好了。统共就见了两次面,可每一次都让人抓狂。
如果说上次她睁眼说瞎话还能理解,那么这次呢?
看看她干的事儿,那是孩子能做得出来的吗?换个血气方刚的大人,也未必会有那份胆量与辣手。
可怜的多宝啊,那可是价值近百两的宝马良驹啊,自小活在锦衣玉食中,何曾吃过什么苦头?可而今竟然给伤得那么惨烈!他的心肝疼得就跟旋转中的陀螺似地,根本停不下来。
应该庆幸她年纪小、力气小么?不然的话,多宝铁定要把性命撂在这皇帝管不到的合欢大街上。
更让人气不打一处来的事儿还在后头呢。明明他们才是受害方,却反过来要给施暴者登门致歉。
谁让这是爷的命令呢?他就有一腔子的熊胆,也不敢违抗。
不明白爷干吗要这么好心?不予追究已经算是给足了她们的面子,为什么还要屈尊纡贵?
小门小户的,承得起这份恩宠么!
什么叫“赔十两银子不算什么”?他们其实是被讹诈了好么!他其实想丢砖头的好不好!
只是,不忿归不忿,眼下他只能使劲地克制着。
因为陪坐的是一位长者——老太爷叶思齐。
关于这个老头儿,他之前听过不少的传闻。
都说传说多半都是邪的,可是,这位老人的传闻,居然都是正面的,一句不好的都没有。
那是个好人。
好人,通情达理的好人。
合欢镇也就这么一个“十全”老人了。
一辈子做好人,这才是真正的高人。
……
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?要真是那么好,为什么本该当上“老人”,却没有当上?说明他心还不够狠、手段还不够多,所以才会被坏人算计。
这不是坏人有多坏,根本就是好人太软弱。
如果连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保护不了,又如何能保护一方百姓?
当然,这种话打死、朱诚都不会说出来。
他佩服的是叶老太爷的谨慎。从坐下到现在,这位老人家统共就说了三句话:
家里都好?
给你们添麻烦了。
喝茶。
三句话,都是无需他费心回应的。
不好奇、不探究、不生事,这位老人家确实让人感到可亲可敬。
完全不用于外面的那些乡民,打量他们就跟看耍猴的似的。狠狠一眼瞪过去,非但不收敛,反而变本加厉,相互推搡嬉笑、指手画脚,没有一丝儿端正严肃,简直可憎。
恬静的小院,可意的点心,和缓的气氛,两杯茶下去,朱诚的心火降了不少。
老实人欺负不得。
“怠慢了先生,请您原谅。”
等到安顿好了女儿,再把季远志送出大门,叶氏这才姗姗地过来给客人行礼。
朱诚不敢怠慢,赶紧起身还礼,口称“客气”,并将揣在袖子里一锭银子双手递过来。
“先生客气了。”叶氏眉头微皱,微微退了半步,没有接受的意思,“才刚医生看过了,不碍事儿,吃两服药、将养一阵子就好了。况且,伤了先生的马,本是小女的过错,理当由我们赔偿才是。贵人这么着,实在是叫我们无地自容。”
赔?你赔得起么!
朱诚暗中腹诽,但也不得不承认,对方这番话确实很上得了席面。
不卑、不亢,不慌、不忙。
“太太有所不知,多宝是我家主子从小看着长大的,平日里宝贝得什么似的,重一点的东西都不给驮,今天吃了这么大苦头,可以说是从来不曾想到的事儿。”
叶氏闻言点点头,面色丝毫不变:“且不说贵人的马有多金贵,就是在我们乡下,能养得起大牲口的,都不是善茬儿。说一匹马抵得过一条命,丝毫不过分。先生放心,该赔多少、你尽管说。就现成拿不出那么多,还可以请人做个公证,咱们立个契约,白纸黑字、不敢违约。”
喝!这是要跟他较劲么?
说实话,朱诚觉得这话很不受用。
不过就是个乡下妇人,有什么值得硬气的地方?
果然还是井底之蛙没有见识,所以不知天高地厚、说话没有分寸么?
“三娘严重了。就算一日三餐山珍海味,畜牲终究还是畜牲,哪能跟人命相提并论呢?”
想把他往胡同里引?他可不是傻子、眼睁睁地落人口实。
朱诚转身把银子拍在小方桌上,言辞坚决道:“在下也是奉命行事,还望三娘体谅。我家主子说了,办不好这事儿,我也不用回去了。咱也叨扰了这么久,不敢再劳烦三娘,就此告辞。”
说话间,朝老太爷拱了拱手,竟是拔脚就走。
“寒门小户,没有什么好招待的,先生千万担待着些。”
叶氏顺手袖了银子,紧跟在后,客气的话儿一句都不缺。
朱诚头也不回地胡乱摆手:“无妨、无妨,三娘客气了。”
说话间,人已经转过照壁、一只脚跨过了门槛。
“如此,先生慢走。”
叶氏一直目送他走远,方才转身回家。
香蒲影子般尾随在后,一心想要看看她袖子里的东西:“真是十两么?姐姐快给我看看、让我开开眼!让我瞧瞧,别不是假货吧?那娘娘腔走那么快,别不是怕露馅吧?”
叶氏好气又好笑地拍掉她的手,低斥道:“把好你的门儿!怎么说话呢?什么娘娘腔?亏还是大家主出来的,这点眼力劲儿都没有,真是白活这把年纪了。”
香蒲揉着火辣辣的手背,憋屈道:“你说不要我说话,从他进来,我就没说一句话好不好?又没有丢你的脸,打我做什么?”
“我教过你什么?说话之前先想想,该不该说、会不会得罪人,看来你是一句也没记住。”
“我怎么没记住?不信问老爷子,萧哥儿也在,姐姐问他,我有没有说话?”
若萧抬起头,一本正经道:“姨娘没有说话,就是一直看着那个人。”
身为妾室,本不该见外客的。但是三房局促,也没有多余的人手使唤,所以把一个姨娘暂时当成丫头来用,倒也无可厚非。
只是作为一个已婚的女子,光天化日下死盯着一个男人看,怎么说都是没规矩的行为。
于是,香蒲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叶氏的鄙视。
“我……我不是觉得他奇怪么……明明那么大的人了,还跟半大小子一样,出那种声音,真难听……”
看看左右没人,叶氏低声道:“不说自己小家子气,连这点事儿都看不出来。我倒要问问你,做内使的不是那个调调儿,该是什么调调儿?”
“我怎么知道!内使不都在宫里么?咱们这儿几时出过什么‘内使’、‘外使’!”
话音未落,香蒲猛然醒悟过来。
她吃惊地掩住口,满目惊慌,“怎么可能!如果是,那岂不是……”
刚才来的那个人,居然是个不能人事的?
话说,那东西不都是给宫里准备的么?除了宫里,谁能用得起宦官?
放眼山东道,大概也只有一个地方了……
鲁王宫。
鲁亲王和亲王妃,当今天子的亲叔叔,也是唯一的直系嫡亲叔叔。
鲁王宫里有内使,这是世人皆知的事儿。
鲁亲王和王妃唯一的嫡子叫朱昭葵,受封世子已很多年。
世子有个郡主亲妹子叫朱昭槿。郡主已婚,现和仪宾庄栩住在郡主府。
这几位的府中有没有内使不清楚,但是能够时常见到内使,这是肯定的。
说起尊贵,就不能不说说另一位。
山东道上,还有一位梁姓超品二等爵的郡侯——安平郡侯,他的府邸里头大概也使唤得起娘娘腔们。
除此之外,她再也想不出其他人了。
于是,朱诚口中的“主子”的来历,也就呼之欲出了。
那么年轻……那样的长相……那么宽厚仁慈的行事……
已经排除了安平府的可能,那么,剩下的人选还会是谁?
……
香蒲暗中一个寒颤,不敢往下想了。
叶氏同样心有余悸:“伤了贵人的东西却没有受到责罚,萤儿的造化不小。”
香蒲点头如捣蒜,但是眼睛里光芒四射,脸上笑意浓浓。
这个家,留下贵人的气息了呢。脚下这块地皮,而今也算得上金贵了吧?
这边,叶老太爷把壶里的茶喝完了,去葡萄架下甩了茶叶。进屋看了看若萤,知道并无大碍,稍感安心。
二舅已经回家去重新洗刷了一番,换了干净的衣裳,又去谭家约好了马车,回来跟叶氏复命。
“谭哥说,明天一早吃完饭就出发。赶晌午前后到。只是当天回不来,要住一宿。”
叶氏便从怀里摸出来一个小荷包,交给二舅做盘缠。
二舅不肯接:“我这儿的够用了。”
香蒲忍不住笑着插嘴道:“二舅情管拿着,不用替你大姐节省。”
叶氏瞪她一眼,转头告诉二舅:“只管拿着,要吃饭,要住宿,你以为不花钱吗?”
“我看了,谭哥那马车地方不小。这个天,不冷又不热,怎么着不能在车里凑合一宿?何必再去花那个冤枉钱。”
二舅嘟囔着接过钱,揣进怀里,转身就要走。
“娘。”
若萤的声音忽然出现在正间门口。
叶氏吃了一惊,赶紧三步并两步过去扶住她:“不好好躺着,怎到处乱走!”
“我想跟舅舅去县城看看。”若萤抬起眼皮,一直望进母亲的眼睛里,“我没事儿,娘不用担心。”
“你这孩子真就是野!等好了,随便你出去玩儿。先把伤养好了再说。”
叶氏坚决不允。
她的心,到现在都还没稳当呢,眼前看到的,仍旧是那惊心动魄血腥刺眼的情景;耳边回荡着的,仍旧是踏碎乾坤的马蹄声和满大街惊恐万分的呼喊声。
她不希望女儿再出什么意外。
十两银子换一条命,也许朱诚觉得是便宜了她们,但在为娘的心里,她的孩子根本就是无价的。
她叶蓁的孩子,岂止只有这点分量!
“我很好。”坦然地对上母舅惊怪的注目,若萤打个哈欠,就跟谈论天气一般随意,“我那是假装不好。若不这么着,他们不会给钱。”
其实三房的院子不小, 或者可以说,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屋子, 院子显得更加空旷。南墙下的大片空地,养两头牛都没什么问题。
但事实却是:这个家穷得连一头猪都养不起。
幸好季节好,到处都是花花草草, 看上去不会那么荒凉。
正屋很矮——起码在朱诚看来很不习惯这样的高度, 这也是为何一开始香蒲请他屋子里坐的时候, 他忙不迭地推辞的原因。
不是客气,是真的不愿意走进去,怕自己会给那种压抑感逼得喘不过气来。
因为屋脊低矮, 因此,屋后的树木便一目了然。
三房的房址坐落在村子的外围, 出门往西, 就是菜园, 菜园之外,是大片的农田。
屋后也没有邻居, 几棵高大的槐树错落生长, 其下是人迹罕至的荒地,一直连着五六十丈外的官道。
野草长得齐檐高,浓郁的青草味道弥漫在空气中。
春天的时候,到处都是蒲公英,开始是黄灿灿的一片, 宛若黄金铺地, 过不了多久, 又变成白茫茫一片。
漫天飞舞的花伞犹如下雪,积蓄在窗台上、墙缝里。院子里几乎不敢坐人,因为不消一会儿,头上就会覆上一层毛茸茸的白花,叫人油然联想起“披麻戴孝”这种事儿,未免就会心下不喜。
院子的西南角有两棵葡萄,掩住了其下的乱石碐嶒。
看得出,葡萄树经过精心的照顾,择掉了多余的叶子,还适时地荐了果,剪掉了一些葡萄串,留下的那些,才能够尽可能地接受养分和阳光,长得更大、更好。
那一嘟噜、一嘟噜的葡萄串,颗颗大小均匀,如翠玉般莹润可喜。虽未到成熟季节,可是仍看得朱诚暗中直吞口水。
墙根下是鸡舍,养着十来只鸡,波澜不惊。
围墙很矮,拦得住君子却绝对挡不住小人。砌墙用的都是大小不一的石头,可见这户人家的艰难。
墙头上密密地生着成片的仙人掌和凌霄花,都已经累累垂垂蔓延到了地面上,与其说是生机勃勃,毋宁说是野性十足。
此刻他所处的位置,是正对正房的一条粗砂甬道,宽约十步,两侧的紫藤浑然天成地在上方蔓延成一片遮阳棚,于这暑天倒是一处纳凉的好地方。
其他的,殊无可观。
朱诚收回目光,端详着眼前的茶盅。很粗糙的青花瓷器,好在没有残缺,里外都洗刷得干干净净地。
他拾起茶盅啜了一小口,没敢仔细品,一口吞下去,隐隐有几分茶叶的清香味儿,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涩得拉不动舌头。
他顺手从小碟子里拈起一粒糖豆。
六月六,炒糖豆。
应节令的东西,平日里难得吃到,拿来招待客人,也算是一种格外的看重。
但问题是,六月六已经过去有一阵子了。
虽然说这东西可以贮存很长时间,他也能够体谅穷苦人家对食物的珍惜,只是搁了那么久的东西,真的能吃吗?有没有苍蝇虫子垂涎过?有没有沾上灰尘?
他心下不由地犯了踌躇。
应该是吃不死人的。没听说么?有些节俭的人家,一根油炸桧可以吃上半年。这个糖豆不过才搁了几天,应该不要紧吧?
在饭桌上,挑起来的东西没有再放回盘子里的规矩。
心一横,他就往嘴里丢了一颗。慢慢嚼了嚼,眼睛不由得就是一亮:这是哪个的手艺?这居然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糖豆!
酥、脆、香、甜,回味悠长。小麦的清香,砂糖的甜净,鸡蛋的醇香,面上洁白酥软,内里柔软可亲,这火候,也真算得上一绝了!
戒备之心倏地烟消云散,他忍不住又拈起南瓜子来磕。
甘草的浓香提神又醒目,食过之后,齿颊留芳,叫人欲罢不能。
这就叫“化腐朽为神奇”吧?小小不起眼的东西,居然给整治得色香味俱全。这说明什么?毫无疑问,这家的主妇定是个心灵手巧的。
他暗暗回想着刚才招待他的女人:二十来岁的年纪,在乡下女人中,算是很出挑了,却没有一般乡下农妇固有的拘谨和羞涩,相反,倒是能感觉到一丝狡黠与俏皮。
如果不是妆容摆在那里,很难叫人相信她已是人妇,而是会把她当成一个未出阁的、对外界充满好奇的大姑娘。
你能够感觉出她在琢磨你,但是从她的举手投足中,你却挑不出一丝儿不妥。
显然,这是个经过正经教导的。
他已经调查清楚了,这个家的当家的主母是合欢镇大户钟家的三媳妇,街面上的人习惯称呼她为“三娘”,而不是像她的几房妯娌那样,会被冠以“太太”的称号。
她娘家虽是地方上的小户,在镇子上的口碑却不是一般二般地好。
虽是小户人家、家里又有个药罐子兄长叶丰,但匠户之家的叶家的日子却比一般的农户要好很多。
街上的人都说,这全部归功于叶老太爷的勤快,再加上叶氏的心灵手巧、善于打点。
听说当初推选“老人”的时候,叶老太爷叶思齐的呼声最高。要不是因为银子不够多,这个体面而有实权在握的位置根本轮不到钟家老太爷钟善云的头上。
好门风理当养得出好儿女。
他把视线投向旁边正专心致志地玩着拼字游戏的小儿。
这是钟老三唯一的儿子,是的,唯一。
之前的他那是给雁啄瞎了眼么?才会错把娇娘当成了儿郎。
那个赫赫有名的“拼命四郎”,分明就是个如假包换的小闺女!
真是阴沟里翻了船、神龙困在了浅水滩。亏他还一向自诩阅人无数呢,竟然栽在了一个小丫头手上。
真是越想越郁闷!
上次因为误信了拼命四郎的话,害得他们几乎找遍了半个昌阳县,都没见到自己要找的那个人。
有心想要折回来找她算账,可一想她还是个孩子,万一吓到了岂不是罪过?况且有句老话不是早就给出了警告了吗?
童言无忌。
跟个孩子计较,多没档次啊。
于是,这口浊气就这么给吞下去了。可就在他快要淡忘了此事的时候,小骗子居然再次掉到了眼前。
这次是真的“掉”到了他们的手里。
天知道那一刻他有多么地激动,真是“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”。能够逮到这小骗子,简直比找到那个要找的人还有成就感。
好吧,老实说,自从认识了小骗子,他们的运气就眼瞅着不好了。统共就见了两次面,可每一次都让人抓狂。
如果说上次她睁眼说瞎话还能理解,那么这次呢?
看看她干的事儿,那是孩子能做得出来的吗?换个血气方刚的大人,也未必会有那份胆量与辣手。
可怜的多宝啊,那可是价值近百两的宝马良驹啊,自小活在锦衣玉食中,何曾吃过什么苦头?可而今竟然给伤得那么惨烈!他的心肝疼得就跟旋转中的陀螺似地,根本停不下来。
应该庆幸她年纪小、力气小么?不然的话,多宝铁定要把性命撂在这皇帝管不到的合欢大街上。
更让人气不打一处来的事儿还在后头呢。明明他们才是受害方,却反过来要给施暴者登门致歉。
谁让这是爷的命令呢?他就有一腔子的熊胆,也不敢违抗。
不明白爷干吗要这么好心?不予追究已经算是给足了她们的面子,为什么还要屈尊纡贵?
小门小户的,承得起这份恩宠么!
什么叫“赔十两银子不算什么”?他们其实是被讹诈了好么!他其实想丢砖头的好不好!
只是,不忿归不忿,眼下他只能使劲地克制着。
因为陪坐的是一位长者——老太爷叶思齐。
关于这个老头儿,他之前听过不少的传闻。
都说传说多半都是邪的,可是,这位老人的传闻,居然都是正面的,一句不好的都没有。
那是个好人。
好人,通情达理的好人。
合欢镇也就这么一个“十全”老人了。
一辈子做好人,这才是真正的高人。
……
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?要真是那么好,为什么本该当上“老人”,却没有当上?说明他心还不够狠、手段还不够多,所以才会被坏人算计。
这不是坏人有多坏,根本就是好人太软弱。
如果连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保护不了,又如何能保护一方百姓?
当然,这种话打死、朱诚都不会说出来。
他佩服的是叶老太爷的谨慎。从坐下到现在,这位老人家统共就说了三句话:
家里都好?
给你们添麻烦了。
喝茶。
三句话,都是无需他费心回应的。
不好奇、不探究、不生事,这位老人家确实让人感到可亲可敬。
完全不用于外面的那些乡民,打量他们就跟看耍猴的似的。狠狠一眼瞪过去,非但不收敛,反而变本加厉,相互推搡嬉笑、指手画脚,没有一丝儿端正严肃,简直可憎。
恬静的小院,可意的点心,和缓的气氛,两杯茶下去,朱诚的心火降了不少。
老实人欺负不得。
“怠慢了先生,请您原谅。”
等到安顿好了女儿,再把季远志送出大门,叶氏这才姗姗地过来给客人行礼。
朱诚不敢怠慢,赶紧起身还礼,口称“客气”,并将揣在袖子里一锭银子双手递过来。
“先生客气了。”叶氏眉头微皱,微微退了半步,没有接受的意思,“才刚医生看过了,不碍事儿,吃两服药、将养一阵子就好了。况且,伤了先生的马,本是小女的过错,理当由我们赔偿才是。贵人这么着,实在是叫我们无地自容。”
赔?你赔得起么!
朱诚暗中腹诽,但也不得不承认,对方这番话确实很上得了席面。
不卑、不亢,不慌、不忙。
“太太有所不知,多宝是我家主子从小看着长大的,平日里宝贝得什么似的,重一点的东西都不给驮,今天吃了这么大苦头,可以说是从来不曾想到的事儿。”
叶氏闻言点点头,面色丝毫不变:“且不说贵人的马有多金贵,就是在我们乡下,能养得起大牲口的,都不是善茬儿。说一匹马抵得过一条命,丝毫不过分。先生放心,该赔多少、你尽管说。就现成拿不出那么多,还可以请人做个公证,咱们立个契约,白纸黑字、不敢违约。”
喝!这是要跟他较劲么?
说实话,朱诚觉得这话很不受用。
不过就是个乡下妇人,有什么值得硬气的地方?
果然还是井底之蛙没有见识,所以不知天高地厚、说话没有分寸么?
“三娘严重了。就算一日三餐山珍海味,畜牲终究还是畜牲,哪能跟人命相提并论呢?”
想把他往胡同里引?他可不是傻子、眼睁睁地落人口实。
朱诚转身把银子拍在小方桌上,言辞坚决道:“在下也是奉命行事,还望三娘体谅。我家主子说了,办不好这事儿,我也不用回去了。咱也叨扰了这么久,不敢再劳烦三娘,就此告辞。”
说话间,朝老太爷拱了拱手,竟是拔脚就走。
“寒门小户,没有什么好招待的,先生千万担待着些。”
叶氏顺手袖了银子,紧跟在后,客气的话儿一句都不缺。
朱诚头也不回地胡乱摆手:“无妨、无妨,三娘客气了。”
说话间,人已经转过照壁、一只脚跨过了门槛。
“如此,先生慢走。”
叶氏一直目送他走远,方才转身回家。
香蒲影子般尾随在后,一心想要看看她袖子里的东西:“真是十两么?姐姐快给我看看、让我开开眼!让我瞧瞧,别不是假货吧?那娘娘腔走那么快,别不是怕露馅吧?”
叶氏好气又好笑地拍掉她的手,低斥道:“把好你的门儿!怎么说话呢?什么娘娘腔?亏还是大家主出来的,这点眼力劲儿都没有,真是白活这把年纪了。”
香蒲揉着火辣辣的手背,憋屈道:“你说不要我说话,从他进来,我就没说一句话好不好?又没有丢你的脸,打我做什么?”
“我教过你什么?说话之前先想想,该不该说、会不会得罪人,看来你是一句也没记住。”
“我怎么没记住?不信问老爷子,萧哥儿也在,姐姐问他,我有没有说话?”
若萧抬起头,一本正经道:“姨娘没有说话,就是一直看着那个人。”
身为妾室,本不该见外客的。但是三房局促,也没有多余的人手使唤,所以把一个姨娘暂时当成丫头来用,倒也无可厚非。
只是作为一个已婚的女子,光天化日下死盯着一个男人看,怎么说都是没规矩的行为。
于是,香蒲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叶氏的鄙视。
“我……我不是觉得他奇怪么……明明那么大的人了,还跟半大小子一样,出那种声音,真难听……”
看看左右没人,叶氏低声道:“不说自己小家子气,连这点事儿都看不出来。我倒要问问你,做内使的不是那个调调儿,该是什么调调儿?”
“我怎么知道!内使不都在宫里么?咱们这儿几时出过什么‘内使’、‘外使’!”
话音未落,香蒲猛然醒悟过来。
她吃惊地掩住口,满目惊慌,“怎么可能!如果是,那岂不是……”
刚才来的那个人,居然是个不能人事的?
话说,那东西不都是给宫里准备的么?除了宫里,谁能用得起宦官?
放眼山东道,大概也只有一个地方了……
鲁王宫。
鲁亲王和亲王妃,当今天子的亲叔叔,也是唯一的直系嫡亲叔叔。
鲁王宫里有内使,这是世人皆知的事儿。
鲁亲王和王妃唯一的嫡子叫朱昭葵,受封世子已很多年。
世子有个郡主亲妹子叫朱昭槿。郡主已婚,现和仪宾庄栩住在郡主府。
这几位的府中有没有内使不清楚,但是能够时常见到内使,这是肯定的。
说起尊贵,就不能不说说另一位。
山东道上,还有一位梁姓超品二等爵的郡侯——安平郡侯,他的府邸里头大概也使唤得起娘娘腔们。
除此之外,她再也想不出其他人了。
于是,朱诚口中的“主子”的来历,也就呼之欲出了。
那么年轻……那样的长相……那么宽厚仁慈的行事……
已经排除了安平府的可能,那么,剩下的人选还会是谁?
……
香蒲暗中一个寒颤,不敢往下想了。
叶氏同样心有余悸:“伤了贵人的东西却没有受到责罚,萤儿的造化不小。”
香蒲点头如捣蒜,但是眼睛里光芒四射,脸上笑意浓浓。
这个家,留下贵人的气息了呢。脚下这块地皮,而今也算得上金贵了吧?
这边,叶老太爷把壶里的茶喝完了,去葡萄架下甩了茶叶。进屋看了看若萤,知道并无大碍,稍感安心。
二舅已经回家去重新洗刷了一番,换了干净的衣裳,又去谭家约好了马车,回来跟叶氏复命。
“谭哥说,明天一早吃完饭就出发。赶晌午前后到。只是当天回不来,要住一宿。”
叶氏便从怀里摸出来一个小荷包,交给二舅做盘缠。
二舅不肯接:“我这儿的够用了。”
香蒲忍不住笑着插嘴道:“二舅情管拿着,不用替你大姐节省。”
叶氏瞪她一眼,转头告诉二舅:“只管拿着,要吃饭,要住宿,你以为不花钱吗?”
“我看了,谭哥那马车地方不小。这个天,不冷又不热,怎么着不能在车里凑合一宿?何必再去花那个冤枉钱。”
二舅嘟囔着接过钱,揣进怀里,转身就要走。
“娘。”
若萤的声音忽然出现在正间门口。
叶氏吃了一惊,赶紧三步并两步过去扶住她:“不好好躺着,怎到处乱走!”
“我想跟舅舅去县城看看。”若萤抬起眼皮,一直望进母亲的眼睛里,“我没事儿,娘不用担心。”
“你这孩子真就是野!等好了,随便你出去玩儿。先把伤养好了再说。”
叶氏坚决不允。
她的心,到现在都还没稳当呢,眼前看到的,仍旧是那惊心动魄血腥刺眼的情景;耳边回荡着的,仍旧是踏碎乾坤的马蹄声和满大街惊恐万分的呼喊声。
她不希望女儿再出什么意外。
十两银子换一条命,也许朱诚觉得是便宜了她们,但在为娘的心里,她的孩子根本就是无价的。
她叶蓁的孩子,岂止只有这点分量!
“我很好。”坦然地对上母舅惊怪的注目,若萤打个哈欠,就跟谈论天气一般随意,“我那是假装不好。若不这么着,他们不会给钱。”